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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洪湖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《关于开展2012年度档案执法检查的通知》,安排部署全市档案执法检查工作。
通知要求,从6月份开始,档案执法检查采取听取汇报、实地查看和抽查档案三个步骤进行,11月中旬结束。为确保档案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,成立了由市政府办副主任李治平为组长,政府办副主任、法制办主任刘富琼,市档案局局长刘柏山为副组长的市档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,组织领导档案执法检查工作。
通知要求各乡镇办区、市直各单位成立执法检查小组,加强对本部门、本系统单位档案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,积极做好迎检工作,切实把档案执法检查落到实处,抓出成效。(洪湖市档案 廖雪琴)